我要留言收藏本网
我的位置:资讯动态/业界新闻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盈创动力大厦E座507A
邮政编码:100085
联 系 人:李老师-会员/标准/朱良漪奖、刘老师-产业研究、杨老师-ACAIC、秦老师-信息化
联系电话:
010-58851186
传 真:010-58851687
邮 箱:info@fxxh.org.cn
官方微信公众号
生态环境部征求4项大气颗粒物源解析标准意见 涉离子色谱等仪器
2019/05/05来源:化工仪器网阅读:3515 次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经济结构的升级转型,我国当前的空气污染特征已经从传统的煤烟型污染向复合型污染转变,治理难度也随之提升。尤其是我国的空气颗粒物污染,因其具有污染范围大、污染程度深、多种污染类型并存、污染来源复杂等特点,给大气颗粒物防治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挑战。

  要治理空气颗粒物污染,大气颗粒物防治工作首先需要开展环境空气颗粒物来源解析工作。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是指通过化学、物理学、数学等方法定性或定量识别环境受体中大气颗粒物污染的来源,它是科学、有效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是制定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重要依据,是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效果评估的重要手段。

  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国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促进环境空气颗粒物来源解析研究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和业务化,加强空气污染防治,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生态环境部组织制定了《开放源扬尘颗粒物采样技术规范(试行)》、《颗粒物滤膜自动称量技术规范(试行)》、《环境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左旋葡聚糖、甘露聚糖和半乳聚糖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试行)》、《环境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左旋葡聚糖、甘露聚糖和半乳聚糖的测定 衍生化/气相色谱—质谱法(试行)》等4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该4个标准规范都属于环境空气颗粒物来源解析系列标准,适用于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工作中的监测活动。

  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完成上述4项标准的征求意见稿,现生态环境部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站(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各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环境监测站(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等单位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截止到2019年5月10日,相关单位可积极献言。

  附件:

  1.征集意见单位名单

  2.《开放源扬尘颗粒物采样技术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等4项标准征求意见稿的编制说明.pdf

  3.环境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左旋葡聚糖、甘露聚糖和半乳聚糖的测定 衍生化_气相色谱-质谱法(试行)(征求意见稿).pdf

  4.环境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左旋葡聚糖、甘露聚糖和半乳聚糖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试行)(征求意见稿).pdf

  5.颗粒物滤膜自动称量技术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 .pdf

  6.开放源扬尘颗粒物采样技术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pdf


Copyright © 2012-2024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版权所有 京ICP备12023239号
Baidu
map